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大改革!日前,税务局发布通告:税管员固定管户模式正式取消!企业不同涉税事项不再由固定税管员负责,而是由不同的专业团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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