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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谨小慎4大"商标骗局"

2018-04-18

最近,我市某企业商标注册负责人张先生收到一份“通知函”:经我们公司商专知识产权的预警系统监测,发现贵公司于2012年6月5日申请注册的商标初步审查已完成,被驳回……依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贵公司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我公司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拥有顺畅的官方沟通渠道,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周到有效的相关服务。

同时,该“通知函”中还注明,让企业立刻给原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打电话,索要驳回通知书。而当事企业了解到,发放该信函的代理机构所称的“官方沟通渠道”,就是让企业出资,在其所称的报纸上做一定的商标广告即可。

【真相】

利用信息空白蒙人

注册商标如果被驳回,国家商标总局会下发官方文件,并第一时间通知代理企业商标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拿到正式的文件后,也会第一时间告知企业。而且,国家不会通过第三方机构来发送此类信息。这种方式就是抓住企业对商标注册不太熟悉的漏洞,而从中赚取一定的费用。

案例二

新注册商标要集中展示,请付钱

金先生是李典某企业的老总,前几天,他收到一份北京某知识产权咨询中心发过来的传真,是“关于对新注册商标统一公布展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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