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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 新开一般存款账户是否要向税务局报备?

2021-10-29

问题描述

新开一般存款账户是否要向税务局报备?


答复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因此,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一般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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