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这一对企业所得税中的“双胞胎”名词,你分得清吗?今天就让恒信众邦小编带你来辨一辨,看看它俩具体有哪些不同吧!
一、含义不同
1、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所得税额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中填报说明: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23×24行金额,即: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得到的金额。
二、计算方式不同
1、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务操作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可以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方式: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2、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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