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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有关规定即将上升为法律 哪些实务问题需注意

2021-03-30

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印花税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了说明。

刘昆介绍,1988年,国务院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或者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印花税运行平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印花税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了印花税法送审稿。司法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印花税法草案。

对于立法的总体思路,刘昆说,制定印花税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

据刘昆介绍,草案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在纳税人方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或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关于征税范围,草案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证券交易为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对于税目税率,基本维持现行税率水平,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在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方面,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营业账簿记载的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证券交易成交金额;对于税收优惠,总体维持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变,在保留暂行条例中免税规定的同时,将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

在此之前,我们执行的政策仍然是上个世纪80年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在暂行条例中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包括10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许可证照。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草案)》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可以预见的是2021年印花税法即将诞生。

草案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或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草案基本维持现行税率水平,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

一是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技术合同、证券交易等税目维持现行税率不变,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补充说明,借款合同的税率是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十万分之五);买卖合同的税率是支付价款的万分之三,与原购销合同税率一致;技术合同的税率是支付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实行单边征收,税率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仍维持租金、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二是将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你看,除了产权转移书据以外,应税合同再也没有万分之五的税率了。

三是将营业账簿的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其实,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早在2018年5月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就已经确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这次印花税法草案将其他账簿每件5元的印花税也彻底取消了。

四是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这里要注意:2021年1月份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仅强调要简并取消许可类证照印花税,27日的草案说明显示,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全部取消了。

印花税其实本身也是有核定征收的(满足一定条件税务局会核定征收),这种征收方式通常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打折)来算计税金额。

税务机关应分行业对纳税人历年印花税的纳税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应税合同的签订情况等进行统计、测算,评估各行业印花税纳税状况及税负水平,确定本地区不同行业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

这个各省有各省的规定,比如按采购金额的50%-100%核定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纳税人本身没有收到税务局的核定通知书,也按这个方式来报税(也就是说你不是核定征收,却按打折方式申报纳税),那么这种情况其实就存在风险,会存在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如果你是按收入或者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税的,一定要看看自己有没有取得注明印花税核定方式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前叫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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