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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的发票不合格又不重开怎么办?

2024-07-24

看到一个案例,有单位向税局反映:因为发货方(安徽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出具的发票,只有价格,没有其它任何信息。【不符合国家对物流类发票的要求。】

我多次与物流发货方协商,且已经说好,发货方也答应好了第二天(2024-5-1)给我物流信息补充材料,物流信息说明并盖章,结果又出尔反尔。

现要求发货方依法依规出具发票。或给我物流详情补充证明。

国家税务开票相关规定如下: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开具规定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已经打了合肥当地的12366税务热线,这是当地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物流类发票开票指导。)

显然,物流类发票上单单只显示价格是不合规的,我已经向安能物流总部反馈,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新站区局征收管理科回复:关于您举报安徽泓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拒绝开具发票一事,经调查核实,您表示已收到重新开具的发票。

2024年5月9日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您处理结果。

看来,举报还是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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